各学院(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人选的通知》(鲁教师处函〔2020〕1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鲁发〔2018〕44 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名师培育、 评先树优、成果鉴定等工作,山东省教育厅决定组建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库。现将我校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我校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和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管理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素养高,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廉洁自律,在教师、学生中以及社会上具有良好声望,深受信任和尊敬。
(三)专业水平高,熟悉教师职业发展规律,了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或管理工作经验,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省级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名校长、省级教学名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正高级教师等优先推荐。
(四)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精力充沛。纪律观念强,办事公道,工作严谨,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
二、工作任务
(一)对涉及全省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事项、重大项目进行论证评议,提供咨询意见。
(二)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三)参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督导检查、评估、指导等工作。
(四)参与全省教师评优树先、选树师德典型等活动。
(五)承担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推荐申报程序、名额与评审方式
(一)符合上述推荐评选条件和范围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单位根据《关于推荐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人选的通知》(附件1)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至多1名候选人上报学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对推荐的专家及其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专家信息填报准确无误。
(三)学校对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根据教育厅要求进行公开、公正评审,从中择优遴选出10 名专任教师、2 名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管理干部,报教育厅参评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人选推荐表》(附件 1),一式7份。推荐表内容要经申报人所在学院审核,并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院长签字、盖学院章。
2. 《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 2),一式1份。
3. 请各学院于2020年4月14日前将以上材料报党委教师工作部(燕山校区办公楼51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ljk@sdufe.edu.cn,邮件名称请注明“××部门推荐申报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字样,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8596271(内线:66271),88198803(68803)。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人选的通知》(鲁教师处函〔2020〕1号)
附件2:《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人选推荐表》
附件3:《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专家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
2020年4月9日